众口铄金 积毁销骨 请停止对当事人的网络暴力 重点聚焦
高铁掌掴事件/武汉老师开车撞死学生事件/鸭脖事件/成都街拍牵手事件/川大女生高铁诬陷偷拍事件。
(资料图片)
今年五月以来,网络上真是热点不断,高潮迭起,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让我不禁联想到过去没有互联网的时代,这些新闻事件肯定也时有发生,只是大家只能在电视和报纸上看到,由于舆论没法集中体现,大家只能在茶余饭后和家人朋友们聊聊。
如今,老中少都有智能手机了,都会上网聊天发表自己的看法及评论了。然而,这真是一把双刃剑,既能曝光社会的不良行为和以前不为众知的一些比如职权贪腐现象,也能让事件当事人遭受比刑罚更加痛苦的人身攻击和人格社死。
这其中的当事人,有真的犯了错或犯了法犯了罪的,也有被诬陷,冤枉和误解的。
我想说的是,大家以已经证据确凿,客观确定的事实,实事求是,合法曝光当事人及其行为言论等,没问题,严厉批判谴责也没问题,发表各自独到的看法更没问题,毕竟言论自由是公民的权利。
但是,如果我们既不是事件的相关当事人,也不是执法机关,仅凭自媒体在网络上曝光的信息,就妄自定论,肆意对当事人或事件进行无底线的放大和攻击,真的好吗??
比起那些事件的相关当事人的不当和违法行为给社会及个人造成的伤害,我觉得更可怕的是网络暴力。批判也好,谴责也好,但不能恶意揣测,甚至上升到人身攻击和暴力讨伐。
毕竟,网络不是法外之地,不是你为了泄愤和不平,就可以污言秽语,口无遮拦,恣意妄为的地方,不是你可以任凭想象,天马行空臆测真相的地方,更不是你可以随意编造谎言,扭曲事实,煽风点火,妖言惑众的地方!
大家可知道什么叫做众口铄金,积毁销骨?谎言传播一千遍,都会成为真理,更何况很多事件的真相到底是怎样的,我们不是当事人,根本不得而知。
那么你凭什么就能以确定的语气言辞和态度,去对当事人和事进行超出法律规定的暴力批判,如果事事都这样可行,那还要公安机关,检察机关,法院及执行机关干嘛?
总之,我们不能站在吃瓜群众的角度,越俎代庖,替法执法,欲非要置当事人于死地才肯善罢甘休。毕竟,谁也说不定在哪一天,你就成了当事人。将心比心,都是人,届时你的感受会如何?
有道是,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推己及人,以己度人。
不论在现实中,还是在网络上,都要遵纪守法,实事求是,保持客观立场,不人云亦云,不跟风作恶,不落井下石,凡事凡语都要有个度,适可而止。
唯有这样,才能彰显我们有着几千年优良传统的大中华的社会文明和个人素养。才能还网络一方净土,还社会一片和谐安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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